依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我公司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现依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一条,我公司按规定公布以下主要信息: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法人代表:谢伟东
3、企业所在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生态经济区D区
4、经营范围:主要产品有含氟医农药中间体、氟橡胶硫化剂、氟聚合物改性共聚单体、半导体与显示用氟溶剂清洗剂、含氟表面活性剂、柔性显示与半导体用氟聚酰亚胺单体、电池化学品、润滑脂全氟聚醚基础油与真空泵油、IC蚀刻与电力绝缘含氟气体、半导体与数据中心含氟冷却液、光刻胶与防污防潮涂层氟单体和其他特殊类化学品共十二大系列。
5、主要污染物:烟尘、SO2、VOCs、COD、BOD5、SS、氨氮和氟化物等
6、主要环保设施: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危废焚烧炉、围堰、事故应急池和应急电源等环境风险防控设施。
二、有毒有害原料
我公司所使用的原辅材料经逐一比对相关资料目录,没有属于必须公示的有毒有害原料。
三、审核前排污监测数据
我公司委托福建省格瑞恩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021年12月进行了环境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的监测数据表明我公司所有应监测的排放指标全面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其中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如下:
⑴水污染物排放总量:COD排放量2.036t/a,氨氮排放量0.0854t/a,均符合《排污许可证》总量控制指标。
⑵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颗粒物排放量0.0267t/a,SO2排放量0.1t/a,NOx排放量0.471t/a,均符合《排污许可证》总量控制要求。
我公司安装了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联网。
四、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我公司在厂区内设危废临时暂存间,蒸馏残渣、废有机溶剂、沾染物、废机油、废分子筛等危险废物委托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五、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我公司针对二个厂区分别编制并颁布实施了《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版本号:HSFHGGDFYA-1-202005)》和《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版本号:HSFHGYA-3-201912第二次修订)》,并经专家组现场技术评审,我公司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设施、环境应急资源等方面符合并满足相关规范要求,于2020年7月16日和2019年12月25日完成备案登记(备案编号:350421-2020-009-L和350421-2019-014-M)。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泽明
联系电话:15959809011
特此公告!
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