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三明海斯福 曾悦颖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开了2024年第11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证审批结果,海斯福公司全氟异丁腈[2,3,3,3-四氟-2-(三氟甲基)丙腈]和六氟异丁烯[3,3,3-三氟-2-(三氟甲基)-1-丙烯]完成常规登记。另外,海斯福公司六氟异丙基甲醚于2023年完成常规登记。至此,海斯福共有三款产品获批常规登记。
六氟异丁烯(3,3,3-三氟-2-(三氟甲基)-1-丙烯)批准情况
全氟异丁腈(2,3,3,3-四氟-2-(三氟甲基)丙腈)批准情况
新化学物质是指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化学物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20年4月发布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化学物质的生产者或者进口者,应当在生产前或者进口前取得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
本次两款产品获批常规登记,不仅意味着公司在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中获得了合法合规的坚实保障,也彰显着公司持续强化风险管控、践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的坚定决心,更为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塑造了差异化优势,有助于公司以创新产品为先锋,开拓更广阔的市场疆域,在行业发展浪潮中抢占先机,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赋能。
作为全球氟精细化学品的领先企业,海斯福将持续秉持“做专、做精、做厚、做透”的经营理念,加强科技创新和品牌培育,为各行业贡献更多优秀产品与解决方案,用氟化学品和氟材料创造美好未来。